安全閥校準
根據《安全閥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安全閥應定期檢驗,一般每年至少檢驗一次。安全技術規范有相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符合下列基本條件時,檢定周期可以適當延長,延長期限符合相應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
1、有明確的歷史記錄,能說明被保護設備安全閥的可靠使用。
2、被保護設備的運行工藝條件穩定。
3、安全閥內件的材料沒有被腐蝕。
4、安全閥在線檢驗和在線檢測滿足使用要求。
5、有完善的應急計劃。
如果滿足以上條件,可以申請延期,設備停機時可以在校驗裝置上進行校驗。
逾期未定期檢驗的相關處理規定,建議咨詢您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特種設備監察機構。
如何檢查安全閥
(1)安全閥安裝前應進行壓力試驗和氣密性試驗,以檢驗安全閥的強度和密封性能。合格后才能進行糾正和調整。
(2)在氣體試驗臺上,通過調整施加在閥瓣上的載荷來校正安全閥的開啟壓力。杠桿式安全閥調節重錘位置,彈簧式安全閥調節彈簧壓縮量。安全閥的開啟壓力應符合《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
(3)在容器上,通過調整調整環和安全閥閥瓣之間的間隙來調整安全閥的排放壓力和落座壓力。如果安全閥只在開啟壓力下泄漏,不跳開,或雖跳開,但壓力下降后有劇烈振動和“嘟嘟”聲,則間隙過大,應調整小一些。如果回位壓力太低,說明調節環間隙太小,應適當加大。蒸汽安全閥的排放壓力應小于或等于開啟壓力的1.03倍,啟閉壓差應不大于開啟壓力的10%。空氣或其他氣體用安全閥的排放壓力應小于或等于開啟壓力的1:10倍,啟閉壓差不應大于開啟壓力的15%。
(4)安全閥校驗、調壓時,必須有使用單位主管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的技術人員在場。用于調節和校準裝置的壓力表的精度不應低于1級。在線校準時,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5)校準過程中,校準人員應及時做好記錄。校驗合格的安全閥應在相關附屬裝置安裝后用鉛封好,以防止調整后的狀態被隨意改變。
安全閥動作后,由于安全閥損壞,不返回。為了檢修和校準,必須更換或拆除它!